为什么上海商标注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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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上海商标注册被驳回?

作者:上海华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06 08:59:38

我们知道,在当今社会,由于假冒商品的原因,商标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之一,这也是商标注册量逐年增加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上海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断降低。许多商标在注册时会被拒绝。为什么上海商标注册被驳回?什么原因导致商标被拒绝?

一、商标先他人注册在商标审查中,商标审查员首先在商标数据库中搜索该商标,查看该商标是否已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申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审查员将根据商标在先申请的原则,驳回后申请的商标。

二、因商标相似而产生的拒绝如果两个商标在构成要素上是相似的,而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相同或相似的,那么消费者很容易对商品的认知产生误解,无法区分其产品的来源。商标审查中有类似商标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三、因不重要而被驳回的商标商标作为一种公认的标志,必须是可识别的。申请人提交的商标过于简单,或者直接代表商品质量或者其他特征的,该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而被商标局驳回。

四、使用禁忌标志和拒绝商标法规定,某些特殊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军旗、军徽、军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标志、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标志等。申请人提交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明令禁止的商标的,其商标注册申请必然被驳回,不予核准注册。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小编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做好商标查询工作,避免因商标优先权、相似性或不显著性等问题而被驳回。

所谓的商标使用年限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实际上商标使用年限说的就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个注册商标的使用年限限定为十年,时间是从核准注册当日起计算,具体生效和失效日期都会详细标明在您的商标注册证书上。

想知道还剩多少商标使用年限的时候,把商标注册证书拿出来看一看就知道了。商标注册可以使用多久?当超过这个有效期的年限而没有做任何延长有效期的手续时,注册商标就会被注销,也就是说超过这个限定的十年商标使用年限,您的商标专用权是有可能会失效的。那么想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怎么办?商标到期后要怎么办?办理商标续展,而且是在这个使用年限的最后期限前十二个月内办理,最晚不能超过这个期限六个月。

办理完商标续展,这件注册商标就又获得新一届的十年使用期限。而续展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如果长期需要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多次办理商标续展。另外,如果记得商标注册号的话,也可以直接的商标局官方查询系统,通过注册号查询商标信息,其中会清楚显示商标的历史状态及对应时间,和商标的使用年限。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的注册商标是通过购买商标得来的,一定要确认好商标使用年限,避免在办理转让期间面临商标即将失效的窘境,及时与转让方协商办理好商标的续展工作。商标的转让手续跟续展手续都是可以委托给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办理时间没有注册商标的时间这么久。

法律对商标续展注册的申请期限也做了明确规定,即注册商标有效期期届满前12个月和期满后6个月内。这里,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商标权与其他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的实际保护期可能是无限长的,在适用注册原则的国家,一般都允许商标权人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续展而延的,在适用注册原则的国家,一般都允许商标权人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续展而延长其商标权的保护期,而且对续展的次数不加限制,这意味着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通过续展无限延长。下面,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一个关于商标续展的案例:

2003年3月1日,甲公司申请取得“天一”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截止于2013年2月28日。直到2013年5月9日,任某的好朋友王某到甲公司订货,在办公室看到了公司的《商标注册证》,翻看后发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已满。到公司的仓库看货样时,又发现在食品的包装上仍标有“注册商标”字样。

于是提醒任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已经失效2个多月,应当及时去办理商标续展手续。任某这才恍然大悟,由于去年的公司改革颇费精力,他已经把注册商标的续展事宜忘得一干二净。甲公司的“天一”商标还没有超过《商标法》规定的6个月的注册商标续展的宽展期,也就是说,现在还可以抓紧时间去办理续展手续。

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甲食品公司的“天一”商标是在2003年3月1日核准注册的,其10年的有效期应从当天计算,并截止于2013年2月28日。《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甲公司本应在2012年8月1日起就可以申请续展,但因当时业务繁忙疏忽了此事,直到2012年2月28日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也未提出续展申请。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甲公司还可在期满后6个月的宽展期,即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申请续展,若超过2013年8月31日仍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将被注销。

甲公司续展申请现在正处于6个月宽展期内,建议甲公司及时到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法律对商标续展注册的申请期限也做了明确规定,即注册商标有效期期届满前12个月和期满后6个月内。这里,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一、发现欧盟注册商标连续五年未依法使用的,可以向内部合作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除非能证明有法律允许的特殊理由,否则该注册商标将依法被撤销。

二、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已成为通用名称或者使用会误导公众的,可以向内部合作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三、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其在先权利申请内部合作局宣告后发生冲突的欧共体注册商标无效。

四、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欧盟各国法院有权申请撤销欧盟注册商标或宣告其注册无效。欧盟各国法院可以依法裁定撤销或宣告其注册商标无效。

五、直接申请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者宣布其他无效的,由内部合作局受理。对内部合作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欧盟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六、在任何欧盟国家使用在欧洲共同体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商标,并在类似商品/服务中使用。

七、在非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在欧洲共同体注册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品/服务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八、每一个欧盟国家都必须指定一个专门的法院来受理侵犯欧盟注册商标的诉讼,以及撤销或废止欧盟注册商标的诉讼。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将《欧共体商标法》适用于纯欧共体商标纠纷案件,并适用案件涉及损害赔偿的国家法律。

九、根据双方的特别约定,侵权诉讼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主营业地所在国提起;否则,侵权诉讼应当在原告住所地或者主营业地所在国提起。如果双方在欧盟国家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则应在西班牙提起侵权诉讼。接受商标侵权诉讼的欧盟法院对欧盟范围内的所有侵权行为都有管辖权。侵权诉讼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的国家提起,但该国法院的管辖权将限于该国的侵权损害赔偿。您可以在到期日前6个月申请续签,续签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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