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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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的政策

作者:上海华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5 08:48:39

所需文件材料:

(一)有关的文件和材料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专利文件、文献、期刊、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时事先进行专利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书面技术资料: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方式,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

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商标查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将会影响到近似判断的准确性,从而造成上海商标注册的失败,因此不得不加以注意。那么怎么查询商标呢?

1、跨类别近似风险构成威胁

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对商品或服务的分类进行单类别查询,但这其中却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风险。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商品虽然未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明确标明为跨类别近似,但在实际审查中,审查员根据商品的性质、用途,也有可能将商标判定为与另一类别的商品近似。这就要求进行商标查询的人必须具备丰富的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查询时要在多个类别上进行检索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跨类别近似风险。

2、盲期风险不可避免无论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还是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近似商标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申请信息,但这些申请资料都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也就是说,我们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递交到商标局,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时间,大概在3~6个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查询盲期。在盲期内的商标信息是任何人都无法查询到的,因此企业或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与在盲期内的在先商标出现相同或近似的风险。这个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法避免。如果担心因此而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小编建议申请人可以委托提供风险代理的商标代理机构,避免造成商标注册失败和不退款的双重损失。

3、优先权风险难以预知

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要求优先权。受优先权保护的申请人,其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不受在我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约束,而是可以将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期。也就是说,一些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而获得一个较早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从而“后来者居上”,威胁到申请日期在先的其他商标。优先权属于商标查询中的一个“盲点”,不可预知,从而成为商标查询的一大风险。

4、驰名商标风险难以查明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国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申请注册的商标若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无法通过商标局数据库检测到,因此会对商标查询造成一定的障碍。另外,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精神,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受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一枚商标即使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但由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他人在其他类别也不可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不定期公布驰名商标的名单,但在商标查询时却无法判断哪些商标属于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成为商标查询中又一个隐性风险。

标局提醒您:尽管商标查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但在实践中,经过查询的商标注册申请,其注册成功率远远大于未经查询的商标申请。

您是否还在为国外商标申请注册的高昂费用而苦恼?好消息!市政府对在国外进行上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有资助。为了响应国家对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的战略部署,鼓励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市知识产权局特出台了一项关于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的政策。

根据该政策,凡在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及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个人,在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按照规定流程,即可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的资助。关于资助金额,按照该政策,通过体系取得境外商标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千元;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千元;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千元。

除此之外,对于商标代理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外地商标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商标境外申请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之后,对该机构也给予每件500元的资助,代理续展的除外。随着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口号,我国迎来前所未有的创客时代以及创新型社会建设时代,知识产权作为国家保护创新的法律手段而格外重要,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我国俨然已进入知识产权大时代。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企业要想谋得长足发展,必须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定位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权重,形成综合互补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规划。对于商标领域而言,重视商标注册就是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要求之一。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强大的品牌效应,给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劲和软实力支撑。

在我国,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是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市对境外商标注册的政府资助,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将在很大程度上推进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工作的落实,助力市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加快速度向质量的转变。

一个上海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商标局会下发一个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证明其企业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但是当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就需要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了。那么补发商标注册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补发商标注册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四点:

1.必须填写清楚、准确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这样便于联系。

2.补发商标注册证和变更名义是要一起办理的。如果补证申请是在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果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补发商标注册证和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是以转让人名义提出的,补发商标注册证的名义为转让人。如果补发商标注册证是以受让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4.如果是直接到商标局大厅办理的人,如果在补发注册证申请6个月后还没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可以免费向商标局查询。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可以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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